这是金庸先生最後一部小说,也是登峰造极之作,是金大侠自言最喜欢之大作。 这部小说讲的是一个从小在扬州妓院长大的小孩韦小宝,他不会任何武功,却因机缘巧合闯入了江湖,并凭其绝伦机智周旋于江湖各大帮会、皇帝、朝臣之间并奉旨远征云南、俄罗斯之故事,书中充满精彩绝倒的对白及逆思考的事件,令人于捧腹之余更进一步深思其口才与机敏。
八十岁的全庸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神话,有人说他是“文坛侠圣”,有人称他为香港“良知的灯塔”,也有人认为他一钱不值。其实,媒体和大众眼中的金庸都是神坛之上的金庸。 这是第一部以平视的眼光写下的《金庸传》。作者以客观、理性的尺度,依据大量翔实可信的史料,写出了一个真实的人,一个出类拔萃的武侠小说家,一个报业巨子,一个备受争议的社会活动家。忠实地再现了金庸青少年时代备历艰辛的求学生活、创作武侠小说和创立《明报》的过程,从中可以看到他成长的脚印,奋斗的汗水和思想的脉络。本书首次利用第一手的档案,挖掘出不少鲜为人知的珍贵资料,矫正了有关金庸生平的许多讹误。 在这部传记中,您将看到一个神坛之下的金庸,一个同样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,人性中的欢乐与悲伤、高尚与卑微、天才与平庸、谦逊与傲慢……都能在他身上找到。他的理想、事业、婚姻……从各个侧面反映出历史的曲折和变化,他的思想与故事折射出了大时代的星星点点。
吕梁三杰霍元龙、史仲俊、陈达海为抢夺一幅埋藏宝物的高昌迷宫图,带人与师妹上官虹及其夫白马李三交手。 由于寡不敌众,李三夫妇一直跑到回疆,仍没摆脱追踪,夫妻顽强抗战,手刃数名强敌,杀死史仲俊,双双战死。白马带着他们七岁的女儿李文秀跑入沙漠,遇见大风沙,吹至哈萨克人的居住区,被这里唯一的汉人叶老丈收养。霍元龙和陈达海找不到李文秀,对村中老弱病残妇的哈萨克人进行屠杀掠夺,引起哈萨克人的仇恨。李文秀自此后与叶老丈一同生活,并与哈萨克第一勇士苏鲁克的儿子苏普结为好友。 一次他们一同玩时遇见一头大狼,被二人合力杀死。苏鲁克因不在家时妻子被霍元龙等所害,从而仇恨所有的汉人,阻止苏普与李文秀来往;李文秀见苏普挨父亲的毒打,把他送给自己的狼皮送到哈萨克美丽的少女阿曼的门口,再也不见苏普。 随着时间的推移,李文秀变成了大姑娘,她偷偷观看苏普与人比武摔跤,却发现了阿曼对苏普的爱情,伤心而走,被一直在回疆寻找她的霍元龙手下之人发现。李文秀想起父母的仇恨,欲将他们带入戈壁之中,同归于尽,却巧遇隐藏在此的一指震江南华辉,在他的指导下,用毒针杀死围追的敌人,并帮助华辉挖出背上的毒针,拜他为师。两年时间,李文秀不时去华辉处学艺,已成为武林高手。 这日苏普与阿曼为避冰雪来到叶老丈家中,碰巧陈达海也来这里。一个询问儿时的伙伴,一个追查当年的汉族小姑娘,动起手来,苏普被陈达海所伤,李文秀此时女扮男装,打败陈达海,救出阿曼,还给苏昔。众人为追逃走的陈达海,来到迷宫,遇见躲在这里的华辉。他原是哈萨克人,本叫瓦耳拉齐,因在追求阿曼母亲时败给她的父亲,从而逃往中原,学得一身武功,并教了个汉人徒弟马家骏——也就是一直假扮叶老丈的人。华辉为了报复哈萨克人,曾让马家俊在井水中下毒,马家骏不忍心,先下手刺伤他,自此他就在此保护迷宫。如今师徒二人一场激战,双双伤重丧命。所谓迷宫之中的宝物,都是中原到处可见的纸、笔、围棋、七弦琴等等。 李文秀为关怀、照料自己的两位亲人的死而伤心,更为自己所爱的苏普爱别人而伤心,她只有骑着白马,回到中原,今后的路,还不知道向何方。 小说并不侧重武功的描写,似乎表达一种意念:人人追求的东西,往往并不一珍贵;而把握住自己所有的幸福,才是人世间难得的境界。这个让人唏嘘的故事,说穿了便觉其中无奈,正如李文秀所说:“你心里真正喜欢的,偏偏得不到,别人硬要给你的,就算好得不得了,我不喜欢,终究是不喜欢。”其实,与其说这是对高昌地图的感慨,不如说是对“情”字的总结。所爱不能爱,所求不能求,得到的却不是自己想要的,大多数人感情悲剧的根源就在于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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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金庸先生最後一部小说,也是登峰造极之作,是金大侠自言最喜欢之大作。 这部小说讲的是一个从小在扬州妓院长大的小孩韦小宝,他不会任何武功,却因机缘巧合闯入了江湖,并凭其绝伦机智周旋于江湖各大帮会、皇帝、朝臣之间并奉旨远征云南、俄罗斯之故事,书中充满精彩绝倒的对白及逆思考的事件,令人于捧腹之余更进一步深思其口才与机敏。